徐之凯评《希特勒的逃兵》|不战之战

徐之凯评《希特勒的逃兵》|不战之战

一段情 2025-02-28 科技报 25 次浏览 0个评论
徐之凯评《希特勒的逃兵》|不战之战

《希特勒的逃兵:背叛还是抵抗,德意志最后的禁忌》,[日]对马达雄著,陈瑜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年11月出版

1917年4月16日,在西线“贵妇小径”的酷烈战场之上,百万法军士兵在罗贝尔·尼维尔将军“48小时结束战争”的命令驱使下发起进攻。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火力准备,加之德军严阵以待,“尼维尔攻势”中的法军士兵在漫天炮火下损失惨重。大量法军士兵战战兢兢地跃出战壕,带着涣散的眼神奔过“督战线”,离开这血肉横飞的人间地狱。愤恨于手下士兵的“怯懦”,置身安全堡垒中的法军指挥官组织起“督战队”,用机枪扫射这些四肢抽搐,精神显然已不正常的“逃兵”(déserteur)。然而,大规模哗变依然在军中蔓延,“反叛”的士兵拒绝进攻,尼维尔被撤换,法国军队由此丧失了大规模进攻能力,直至1918年战争即将结束之际才得以恢复。战后,法国医学界将法军士兵的“逃兵”现象定义为“弹震症”,认定是炮弹的冲击波破坏神经导致了“逃兵”现象,而刚愎自用的指挥将领与毫无人性的督战做法被就此掩盖。

与“弹震症”论断下一战法军“逃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二战纳粹德国士兵中一个特殊的群体:那些被强制服役后,不愿为侵略战争助纣为虐,不忍让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选择脱离这场不义战争的“逃兵”。恰如破坏了法军士兵神经的重磅弹药,纳粹的残酷侵略与血腥屠杀震撼了他们,让他们做出了拒绝同流合污的抉择。普鲁士以来一脉相承的严酷军法、领袖至上种族优越的纳粹理念、顽固狡猾且善于钻营的军法官员、并未真正清算纳粹过往的西德(联邦德国)社会,都注定了这些拒绝军国主义传统、抛弃纳粹主义思想的“逃兵”绝非软弱地一时逃离战场的“叛徒、懦夫”,而是必须英勇地以余生投入斗争的真正战士。

“希特勒的军规”

在《我的奋斗》下卷第九章中,这位一战时巴伐利亚志愿兵通信兵下士抨击称:“法庭几乎放弃了死刑,也没有启用军法,这让德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基于此,二战中的纳粹德国有了一条同样出自于《我的奋斗》的规定:“在前线可能会没命,但逃兵必须死。”

而希特勒的这种想法也正是普鲁士一脉相承的军国主义理念的折射:在凭借王朝战争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成立次年,便发布《1872年德意志帝国军法典》以统合各邦军队的军法纪律。逃兵被视为脱离军队甚至国家,辜负全体国民的行为,而不论其动机如何。随着纳粹夺取政权,希特勒“领袖原则”确立,德国军人的效忠对象从国家转为了希特勒一人。在1934年8月20日,国防军效忠希特勒的誓词被写进法律:“我在上帝面前庄严宣誓,将无条件服从德国及人民的元首,国防军最高统帅阿道夫·希特勒的命令,作为一个勇敢的军人,我将随时牺牲生命以信守诺言。”(第6页)讽刺的是,当纳粹战犯们平生第二次提起这一誓言时,往往是在纽伦堡法庭上以“不得违背誓词”为自己辩护。

而更惊人的是,恰恰“逃兵”才是一个德国人在服役生涯中真正自主做出的选择。1935年5月的《国防法》打破了《凡尔赛和约》,在“为德意志民族的荣誉效劳”名义下恢复义务兵役,1936年起所有未满18岁德国青少年都要加入准军事组织希特勒青年团,为18岁服役做准备。军营成了每个德国青年最后一个接受教育的地方,他们在纳粹德国斯巴达式的军营里成为“无所畏惧的前线勇士”,无限服从元首希特勒,保卫“为争夺生存空间而战的民族共同体”(第8页)

然而,伴随着战争迫近的脚步,希特勒甚至不满足于把德国的青年、军人套上军规的桎梏。1939年8月26日,在闪击波兰开启二战欧洲战场前五天,臭名昭著的“1938年军法”生效,发明了“破坏国防力量者处死刑”这条史无前例的罪名,无论在前线还是后方均可适用,即便随口议论政治亦可据此入刑。军法管制对象从军人扩大到全体国民。到纳粹土崩瓦解之时,至少有三万人被以此定罪,超过一万六千人被判处死刑。(17页)纳粹德国甚至超越了近百年前被抨击为“欧洲军营”的普鲁士,用严酷的军法将整个国家与所有国民牢牢禁锢,为希特勒政权的侵略野心提供血肉炮灰。

“希特勒的逃兵”

在希特勒的设想中,在他的军规约束下,优秀的雅利安战士应舍生忘死地为帝国消灭“劣等种族”,开拓生存空间,并无人身自由可言。依据“1938年军法”,无论什么理由,只要擅自离队超过一天,就要受到处罚;超过三天要拘禁一年至十年;返乡休假必须时刻穿着军装明示身份,一旦脱下视同脱逃,原则上处于死刑。1940年4月14日,希特勒明确表示凡“胆小怕事、担心自身安危”而逃跑,抑或越境国外者均应处死。凡逃兵,其判决书上均明示:“作为德国士兵,绝不应犯下逃跑这种恶劣无耻的罪行”。二战末期,心狠手辣的纳粹更是推出了“就地速判速决”的规定:哪怕逃跑的是将军,也可由连队长“在部队面前立即执行死刑”。3月时,末日将近的希特勒甚至公然下令对逃兵家属进行连坐追究。与今人印象中鲜衣怒马的纳粹军人印象不同,真正的纳粹官兵是毫无自由、家人受制的“贼配军”,时刻在盖世太保、宪兵与军中同僚的监视之下。

然而,严刑峻法根本阻止不了不堪忍受非人束缚的德军官兵。从1939年9月开战到1945年5月终战,德国国防军共有约三十万人逃跑,其中十三万人被逮捕,三万五千人被判处死刑,约两万四千人被执行死刑,超过十万人被送进惩戒营或军事监狱,其中最终存活的仅四千人。如此逃兵数量,远高于其他盟国。事实上,随着盟军攻入德国境内,依照1944年10月希姆莱发动全民游击战的“狼人行动”与1945年3月19日希特勒旨在坚壁清野继续抵抗的“尼禄法令”,任何一个未参与阻击盟军的德国军人和平民都成了要加以格杀的“逃兵”。大量挂着“失败主义者”条幅的尸体,被灭亡前夕发泄杀欲的纳粹屠夫吊在路灯与电杆之上。

而在这泛泛的“逃兵”人潮中,路德维希·鲍曼与众不同。这位青年十五岁时便坚决拒绝加入希特勒青年团,并自此之后拒不加入任何纳粹组织。然而无论怎样厌恶纳粹,他也只得在1941年2月6日接受服役——在军国主义传统浓厚的德国社会,一旦拒绝参军,亲人便会被邻人斥责为国家民族之敌,面临当局惩罚和社会压力。但他不肯服从希特勒的意志与国防军的驱使,拒绝接受军中“规矩”服侍长官,为此遭到体罚可仍不屈服。在法国波尔多服役的过程中,他结识了汉堡同乡库尔特·奥尔登堡,故乡港口的发达贸易,让这两位年轻人有着不同国家紧密相连、大千世界人人大同的共同感受。1942年,当同行官兵欣喜若狂地观看“巴巴罗萨计划”纪录片中德军高歌猛进的场面时,映入他们眼帘的却是饱受虐待的战俘与“饥饿作战”消减“劣等人口”的惨象。这场战争就是犯罪,他们不能做帮凶:“我不想杀人,我想平凡地活着,我要逃走,我要自由!”1942年6月4日,明知逃跑是死罪的二人偷取武器,脱下军装之后,在法国友人接应下出逃,但当天便被拦截押回波尔多。他们本可以凭借武器进行抵抗,但善良的二人贯彻了“不想杀人”的原则:“我们做不到。”

饱受严刑拷打的二人没有出卖帮助他们的人,被军事法庭判决死刑,关入波尔多军事监狱。纳粹将这两个“冥顽不灵者”关入单人牢房,日夜戴着铁镣。每天早上看守打开附近牢房铁锁“出来,行刑了!”这样的叫喊成了伴随鲍曼一生的噩梦。在监狱里,他目睹了国防军射杀九十名包括儿童在内的难民,孩子在众人的哭嚎声中被从父母身边拖走,一一射杀。“从那一天起,我不再把政治当作与己无关之事,我痛恨战争,痛恨纳粹。”(42页)

幸运的是,恰如希特勒的“领袖原则”可以擅自修改军法,腐败的纳粹政权也使得高官能够左右判决。在父辈请托下,德国海军司令雷德尔下达指示,让二人加入惩戒部队,若在前线枪林弹雨中幸存,便不必被处死。两人辗转多地后被关押到托尔高军事监狱,这里负责向东线输送士兵,给纳粹精锐部队提供抵挡枪炮的炮灰。二人被分开关押了十五个月左右,库尔特被提前两周送往东线死于战场。而鲍曼于1944年2月初结识了另一个同伴卢卡舍维茨。

1943年10月,随着德军在东线的崩溃,不愿再忍受纳粹驱使的官兵重建起一战末期十一月革命期间的“劳兵评议会”,“自由德国”的反希特勒传单在前线飘散。“工兵代表”“十月”这些词汇立刻刺激了纳粹敏感的神经,宪兵队立刻逮捕了大量嫌疑犯。到1933年希特勒上台为止,一直是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成员的约翰·卢卡舍维茨虽未参与其中,但仅仅因未主动出卖同伴,便被托尔高的国家军事法庭第二刑事部长维尔纳·吕本判处死刑。在托尔高监狱的医院相遇时,鲍曼眼中的卢卡舍维茨,已是饱受虐待,被镣铐牢牢锁在病床上的行将就木之人。面对不愿拿起武器犯下暴行的鲍曼,卢卡舍维茨心意相通,低语陪伴,两人在军事监狱的人间地狱中度过了难得的畅快时刻。然而仅仅几天之后,这位鲍曼口中“真正的和平主义者”便被纳粹处刑以儆效尤。在被押出病房之时,这位虚弱的病人用最后的气力大声疾呼:“决不能让战争重演!”

2月11日,卢卡舍维茨被纳粹斩首。他的斗争因生命之火熄灭而结束,却指引了鲍曼余生的斗争方向。1944年9月,鲍曼被编入惩戒部队,为逃跑的“国防军英雄”、“雅利安超人”们殿后。身前是红军前锋,身后是纳粹督战队,但秉持不战初心的鲍曼即便身受重伤,也不曾扣下扳机。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自杀,战争结束。鲍曼成了苏军俘虏并被关进了拘留营,但也被认定为纳粹受害者,在接受治疗后被释放。鲍曼作为希特勒名副其实的逃兵,在1945年12月圣诞节前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毫无瑕疵的军事司法”

希特勒的军事法庭,是纳粹独裁、官僚腐败与精英钻营的直观体现。在扩充军备的同时,纳粹恢复了被《魏玛宪法》撤销的军事裁决权,使得军方不受一般司法限制,自主掌握审判大权。军事法庭由军事司法官负责,“职位等同于将领的国防军官员”,注定了从业者都是横跨军队与司法领域的“专家”。此外,总司令还可以任命由师团长或军管区司令出任的审判官,由后者安排军事司法官出任法官或检察官,由若干校级军人出任陪审官。审判大多不安排鉴定人,非死刑判决不安排辩护,判决是否通过取决于审判官。被告无论是否认罪都无法左右判决,也无法上诉。鉴于陪审法官、军事司法官、审判官军衔从低到高,职级层层隶属,实际上被告在审判中处于绝对劣势,审判结果受到纳粹高官乃至希特勒随心所欲的编排。希特勒本人也极为关注军事司法,常直接下令干预司法,法庭也时常投其所好,向元首“请求指示”。

由于审判官大多是军职高官不谙司法,作为“专家”的军事司法官实际上主持了法庭,其使命并非维护正义,而仅仅是依据希特勒主张解释和执行军法。埃里克·施温格正是军事司法官的典型代表。作为战争初期马尔堡大学的青年刑法教授,后来的维也纳大学权威学者兼陆军军事司法官,他主持设立了纳粹军法,参与编写了被军事司法官们奉为圭臬的《军法典注释书》,将“绝对服从军纪”奉为首要原则。根据《军法典注释书》,逃兵须被秘密处死,军方不通知家属,不举办丧礼,甚至不允许收尸安葬,仿佛从未来过世界。他判决了十六人死刑,其中甚至将一名清扫轰炸废墟时偷藏财物的十七岁少年兵处死。连丧心病狂的党卫队领袖希姆莱都觉得过分,利用职权为之减刑,反受到了施温格“这样判决无法重振军队、压制厌战情绪”的抱怨。(30页)

1946年8月,随着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的禁令出台,国防军和军事司法解体,“1938年军法”也被废除,主宰军事法庭的军事司法官不再具有“和将领同等级的国防军官吏”这一身份。但是军事司法官们“身败”却未“名裂”,昔日国家军事法庭首席法官马克斯·巴斯蒂安在向占领当局提交的备忘录《我的原则》中强调军事法庭“独立于纳粹政治指导部、公正裁决”,军事司法官“遵从良知,从未犯下违反人道的罪行”。

战时两千五百名军事司法官,大多精明地避开了苏占区或后来的东德(民主德国)地界——这里建立起的革命政权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将其中至少一百三十九人判处监禁或死刑,投入托尔高军事监狱“享受”他们应得的报应。东德的史塔西最初是要用来对付的是何等残酷暴虐的希特勒党徒。而西德的军事司法官则逃出生天,不但未获严惩,还得到重用。“西德之父”阿登纳公开表示:“在德意志民族漫长的历史中,纳粹统治的这十二年不过是沧海一粟”。希特勒及其党羽担下了所有罪名,而国防军,包括军事司法官,成了为民众拥护,尽职尽力之人,不被视为战犯。于是,仅国防军法务局局长鲁道夫·莱曼被判七年监禁,还被减刑赦免释放。大多数纳粹军事司法的骨干或是平移到西德各个司法机关,或是步入政界继续高升,保持着社会精英的身份。冷战背景下,联邦德国与民主德国的意识形态对立,重整军备所需要的司法解释,都需要这些有着军事和司法双面背景的专家为新政权服务。为此,判处卢卡舍维茨死刑的法官维尔纳·吕本被包装成了“毫无瑕疵的军事司法”的“圣人”——这位处死了一百多人的军事司法官于1944年7月28日在办公室自杀,并未留下遗言。战争结束前,他就被称颂为纳粹军事司法的勇士,在托尔高举行了盛大的悼念仪式;战争结束后,他又被尊奉为抵抗纳粹暴行的“司法殉道者”。见风使舵之灵活,足可见军事司法官们的所谓“原则性”。

而真正能代表军事司法官的施温格,则在西占区的非纳粹化运动中成功被判定无罪,在马尔堡大学复职并顺利融入战后西德成为法学权威。1947年,他为凯塞林元帅军事审判辩护,之后为国内外一百五十起针对国防军和武装党卫队的刑事审判辩护。仿效国防军组成的“德国军人联盟”,军事司法官们串联起了一千多人的“原国家军事法庭司法官定期例会”与八百多人的“原军事法律专家联合会”,旨在促成对纳粹军事司法的“正面社会舆论”:“成员们团结一致,成功避免了法庭的联合诉讼,也打消了各家报社记者对军事法庭判决是否过重的责难与疑虑”。在互助组织与压力团体的私下运作、秘密活动之下,军事司法官们在短期内重获重用官运亨通。

1955年,随着联邦德国重建军队,讨论军队的话语禁忌被打破,纳粹将领们开始大写“回忆录”,打造“国防军毫无瑕疵”的历史形象。曼施坦因《失去的胜利》《隆美尔战时文件》等,把战败归罪于希特勒,而德国军人则仿佛被献祭给恶魔的圣女一般,苦恼于在同希特勒保持距离的同时拯救德国。谋刺希特勒的“7月20日密谋”国防军成员被西德奉为“抵抗英雄”,仿佛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人畜无害,只要冯姓军事贵族们把炸弹提包转个方向,德国就能从穷兵黩武的法西斯侵略国荣升自由世界捍卫者。效法国防军,军事司法官们也开始试图通过著书立传粉饰传承自己的“正面形象”,既然司法界已满是徒子徒孙,就要进一步面向公众和学术界,改变社会舆论与历史评价。1977年,施温格编辑的《纳粹时代的德国军事司法》问世,纳粹军事司法被塑造为“在法治国家中平稳发挥作用的法律”(78页)。“战争一代”垄断了历史叙述,“毫无瑕疵的军事司法”仿佛金身已成。

“最后的逃兵”

回到家乡时,鲍曼只求自己的逃兵经历能得到世人的理解与认可。毕竟纳粹已然倒台,而自己正是为了抗拒纳粹体制而脱逃,并为此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然而,他面对的是周边“叛徒”“懦夫”的谩骂与殴打,逃入警察局寻求保护之举却遭受更多暴力——这里充斥着在战争与屠杀中满手鲜血的“老兵”,对于他更是恨之入骨。在再三被忌恨者砸碎的玻璃窗背后,永无宁日的鲍曼陷入绝望,他颓废、酗酒,希望通过麻醉自己抚平战争带来的精神创伤。直到眼睁睁看着艰辛持家的妻子难产而死,他才在六个孩子成长过程中重新负起责任,戒酒振作。战友卢卡舍维茨那句振聋发聩的话再度震醒了他麻木已久的神经:“决不能让战争重演!”

上世纪六十年代,左翼运动风靡全球,“战争一代”对于社会舆论的垄断遭到“六八一代”青年反权威的挑战。政坛上,取代阿登纳保守政治的勃兰特在波兰下跪,社会变革的大潮兴起。1979年1月,饱受争论的纪录片《大屠杀》在西德成功上映。两千万人次,百分之四十的超高收视率背后,西德社会爆发轰动。鲍曼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开启了不屈不挠的复权斗争。他积极参与各类游行,对于抗议贫困、饥饿与剥削第三世界的“一个世界运动”产生了共鸣。1985年起,这位耄耋老人每周四下午五点至六点,都用瓦楞纸将自己包成“三明治”,向下班购物的市民宣示反对浪费食物与分配不均:“权力和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正是为了维持不平衡,他们才不断扩充军队”(100页)

1978年,曾任军事司法官的巴登符腾堡州州长菲尔宾格被学者揭穿,是在希特勒死后仍以纳粹军法处死士兵的“死神法官”,“毫无瑕疵的军事司法”金身被破。与此同时,八十年代的冷战升级使得新型核武部署西德,反对战争的联邦军人发起拒服兵役运动力求和平。受到后辈感召的鲍曼公开承认自己的逃兵经历。六十五岁的他每隔三个月来到不莱梅车站,正对联邦军新兵列车现身说法,号召新兵若感觉违背良心便可拒服兵役,此举由此坚持终生。1990年,以鲍曼为核心的全国性组织成立,主张被军事法庭定罪者是“纳粹军事司法的受害者”而非“罪犯”,发起复权运动。冷战的结束,东西德的统一,使得人们能够以客观理性的眼光看待纳粹时代的往事。在经历了长久的法庭博弈与议会扯皮后,历尽艰辛的鲍曼迎来了迟到的正义:2009年9月联邦议会决议一致同意恢复“纳粹军事司法受害者”的名誉,撤销军事司法官们做出的军法判决。

诚然,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军事司法官们大多已在荣华富贵中尽享天年,而全国协会仅有一百五十名垂垂老矣的“逃兵”尚在人间。但鲍曼始终坚持,并且终生未加入任何政党,拒绝以政治交易达成目标:“就算活在社会的边缘,老得只剩下一副皮包骨头,但我们还是活了下来。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必须争取那迟迟未到的尊严”(137页)

2018年7月5日,九十岁的鲍曼逝世,成了名副其实的“希特勒的最后一名逃兵”,但却是复权之路上“独立于众人的孤高战士”。

尾声

《希特勒的逃兵》一书既是鲍曼人生的曲折传记,也是纳粹军事司法的恐怖揭示,更是战后德国社会的无情写照。在万般纠结争议背后的,其实仅仅是两个极其简单的问题:德国社会是否承认希特勒发起的战争是“侵略性、灭绝性的战争,是纳粹德国犯下的罪行”;“在纳粹德国发起的这场灭绝性战争中,宣判反抗战争的人有罪”又有何正当性可言?然而时至今日,德国社会仍在如此基本的问题上嗫嚅踟蹰:军事司法官们的神话已然破灭,但“国防军纯洁无瑕”的幻梦仍在不少右翼分子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在新纳粹的叫嚣、俄乌战场的吸引下,当前的德国也正日渐滑向战争边缘。

要看到的是,这部作品的作者对马达雄,作为一位1945年出生的日本学者,通过曾在西伯利亚充当战俘的父亲与鲍曼达成了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握手。他不无忧虑地指出,同样的问题正在德日这样的战败国社会同步显现:两国一直以来都极力宣传“与过去划清界限”的正面形象,实际上只停留于表面。鲍曼的复权运动随着“德国最后的禁忌”被打破,揭穿了纳粹军法的真相,实现了政治层面的清算。但还有多少侵略战争的受害者,多少尚未澄清的历史真相,在暧昧的战争迷雾背后慢慢消逝?没有彻底的研究、承认与清算,仇恨与不公便不会消失,和解与原谅便难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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